天津九天智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纪洋
联系电话: 13132040817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鑫茂军民园6号楼
QQ邮箱:654755356@qq.com
(一)接受条件
合法稳定在本市就业并在本市居住的大学毕业生(毕业满2年),可能是自己或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申请在津落户;如果没有合法的产权住房,个人或直系亲属等,兄弟或姐妹,可到本人有稳定住所的合法出租房屋所在地申请天津市集体户口落户。
注: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到兄弟姐妹房落户,对于申请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减少注册费用;其它情况,基本上只能登记在直系亲属的名下。
关于落户天津的注意事项:
与亲属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未办动产权证但已经办理了入户手续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购房合同;
办完入户手续后,必须由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
4.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公婆、婆婆),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办事处应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该业务属分局事权范围,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二)申请者必须提供的文件证明:
户口接收登记表
(2)承诺书(由接收方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到天津市外省市(含外省市)就业指导中心要盖章毕业证复印件且带着毕业证原件
雇佣合同或雇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财产的,提交不动产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须提供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原件
天津市应届在京高校毕业生和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回津就业(毕业两年内)
(一)接受条件
外国大学毕业生来本市就读的,其户口已迁至外国大学,在毕业后两年内回原籍落户的,不再提供“报到证”,持以下材料到拟落户的公安派出所或人口管理科办理落户手续。
(二)提交文件
持证人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服务大厅申报。居住在本辖区的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公安局出具的学校所在地“户籍迁移证明”;
3.毕业证;
4.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原始迁出记录可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无需申请人提供)
如果原户口迁出地不具备落户条件,申请到现居住地落户,须提供拟落户地的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家属关系证明及家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材料
第五,拟落户地房地产产权证明。如以个人名义居住,另外,房主还需要同意入住的书面证明材料、迁徙者家庭关系证明、迁徙者迁徙者户口所在地的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天津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本市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津落户(单外)
(一)天津市集体户口接受条件
外省市和本市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户籍已迁入本市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拥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父母在本市,可凭下列材料,去拟落户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门
(二)提交文件
集体户口页及居民身份证;
第二,毕业证书;
第三,房屋产权证。如为个人名下,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材料、迁户与房主家庭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所在地;
上一条: 天津市集体户口相关问题
下一条: 天津人才引进新政策
天津市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政策要求,审核流程,价格,哪家好
版权所有:天津九天智诚科技有限公司手机版